2015年11月国务院颁布《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文件提出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安徽省作为农业大省,壮大现代化农业主体已经成为迫切的任务。然而,安徽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过程中,融资匮乏一直是制约发展的主要瓶颈。因此,笔者通过描述中外学者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理论的研究,采用比较分析法,结合典型国家和地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功的经验总结,为安徽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问题的解决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经验。 1 中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理论研究动态 1.1 国外研究动态 从世界范围看,大部分的国外学者主要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概念定义成3个组织:产业化生产为主的农场经营模式、现代化农户与合作社的联营形式。美国和日本的农业理论和融资渠道的研究,居于世界前列。 (1)美国农业主体的融资动态。1992年,以北美的面食食品加工厂为开端并不断发展,最终形成了一个新的模式——北美新一代合作社[1]。根据美国地区性农业经营的特征,农业经济主要的融资渠道是以权益融资为主,以负债筹资为辅。农业企业成立之初,美国政府会给予各种政策、资金的支持。并且,政府机关督促大多数银行给予农业企业利率扶持,一定程度上削减了融资的利息成本。 (2)日本农协的融资动态。众所周知,日本农协的快速发展和有效运作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日本经济的发展。不仅如此,日本农协在技术支持和销售渠道两个方面对农业企业起到促进作用,一方面加速了农业资金的回笼;另一方面也缓解了融资不足的问题。并且,农协在向社会成员吸收闲散资金的同时,以较低的贷款利率向协会成员提供“政策金融”,大力推动日本农业经济的发展。 鉴于国外学者的研究理论,特别是美日两国在农业经营融资方面的成果经验,对改善中国新型农业组织成立之初资金不足的局面,提供了很好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随着世界经济的迅猛发展,国外的研究理论已经不足以提高农业经济的发展速度。并且,每个国家的国情不同,融资所面临的困难不同,所以必须提出针对中国国情特征的农业发展融资战略。 表1 2000—2009年综合资产负债表数据统计(10亿美元,%)资料来源:美国农业部合作开放统计数据.2010.美国农业部。 表2 2010年3月农业协同组合资产负债表(百万日元)资料来源:农林中金综合研究所.2011.农林渔业金融统计.农林中央金库。 1.2 国内研究动态 中国大部分学者在研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过程中,侧重点往往在于理论研究,缺乏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践研究,特别是关于融资领域的拓展。 李晓渝博士后(2006)在《我国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融资问题研究》中,结合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通过调查研究,试图从国家政府、农民本身、金融体系这3个方面提出辅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缓解融资困境的方法[2-3]。 而对于新型农业组织的资金匮乏问题,国内学者将它归纳为四大因素。包括农业组织融资问题的研究,农业企业融资模式研究,金融支持与产业化领域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融资模式及产生问题的研究。 (1)关于各地农业企业融资问题的研究。杨厚智、何萍(2007)通过实地调研法,对南充市的农业政策进行研究,发现在农业组织融资过程中,政府存在严重的政策缺失[4]。广东省农科院科技情报研究所成员黄修杰、杨景锋(2009)通过对全省中小型农业企业的调查研究,找出其融资困难的原因,试图提出改善这一局面的方法[5]。 (2)关于农业企业融资模式的研究。陈娟芬(2005)从宏微观两大视角,论述BOT在农业经营中的利用。结合各地区农业融资的规模和特点,做出改善融资困境的可行性方案[6]。 (3)关于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及农业产业化的研究。姚增福(2008)从金融体系方面找出了农业企业融资困境的原因,概述为中国的金融体系是以国家银行为领导的、政策性、金融性金融,在市场经济中不能充分有效地运转,三者之间难以兼容,迫使中国农业经济一直没有改变融资难的局面。归纳为以中央银行为导向,商业金融和政策性金融为手段的农业产业化金融资源不能有效运转,各类金融之间缺乏兼容机制,不能发挥支农助农的积极作用[7]。余章炎(2001)也从侧面论证了金融扶持对农业经济的重要作用[8]。 (4)关于融资结构及问题研究。何苗(2007)在2005年通过对我国农业类上市公司的经营数据进行研究,找到了影响上市农业公司各种可能因素,得出农业企业的外源融资偏好[9]。 综上所述,我国的农业经营主体还处于萌芽状态,学者对中国农业的不同研究,对安徽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壮大起到了重要作用[1]。也为该文进一步研究国内外农业主体融资渠道方面提供了更加可靠的理论依据。 2 典型国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经验借鉴 该文对美国、日本的农业组织融资情况进行分析,提出适合安徽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缓解融资难的方法。 2.1 美国农业经济组织融资的实践与经验 2.1.1 美国农业经济组织的融资结构 美国的农业从诞生便不断向标准化、集约化方向发展。从20世纪早期的传统农业合作社到20世纪70年代早期“新一代合作社(New Generation Cooperative)”,这些组织见证了美国农业的发展过程[10]。 以2000—2009年这10年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变动数据进行分析。可以推断,美国农业组织是以负债融资为主,权益融资为辅(见表1)。 从表1可以看出,从2000年开始,负债融资总额连续攀升,所占总资产的比重甚至超过了65%,在2008年达到了66.7%。但是,净资产总额较少,最多的年份也只是238.4亿美元,所占总资产的比重连续下降。 2.1.2 美国农业经济组织的成功经验 (1)健全的法律制度。美国政府重视当地农业经济的发展,从1933年以来,不断健全国家农业法律制度,补充《农业法》的不足,为新型农业企业融资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2)复合多元式金融体系。美国的金融体系由不同的银行金融和地方特色的信贷协会共同组成。这些银行、信贷组织根据管辖范围进行合理的分工,联邦银行主要针对农业资料的贷款支持,信用银行主要提供发展阶段的中短期贷款,信贷协会主要在农产品销售环节提供资金支持。三者之间相互独立又相互作用。 (3)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政策。截止到2016年末,美国财政在20年内对农业拨款将近5 900亿美元,年均法定农业补贴金额600亿美元。并且税务部门通过直接返现的形式,为农户减免税收高达48%。 2.2 日本农协融资的实践与经验 2.2.1 日本农协的融资结构 日本农协,主要以国家农协法为依据,按照市町村行政区的划分,组建了“基层农协—县联社—中央联社”体系。 相较于美洲农业经济的发展,日本农协存在很大的不同。入会成员的资金是农协运作的主要来源,从表2中可以看出日本农协的融资构成情况。 从总资产的构成上,负债融资达到百万日元,所有者权益融资达到14 360 189百万日元。因此,日本农协的融资渠道主要依赖于所有者权益。日本政府或者其他国有部门在进行农资采购的过程中,必须通过农协向农户采购,这就为日本农户资金的周转提供了重要的来源。并且日本政府试图建立循环的资金体系,接受农协成员的闲散资金来缓解农户融资困难的局面。 2.2.2 日本农协的成功经验 (1)多层次的农村金融体系。日本的农村金融是农协的子系统。通过基层,县级、全国信用联社满足农户的贷款需求。不仅如此,多层次的金融体系还对农产品的生产过程、信贷的偿还提供了优质的风险保障。 (2)税收优惠和政府财政补贴的完善。日本农协通过垄断手段,直接作用于农产品的销售,刺激农户资金的回笼。并且,对农业扶持地区给予大幅度的税收优惠、信贷补贴等措施,支持日本农业经济的发展。 3 结语 通过比较美洲、亚洲发达地区的成功融资经验,为安徽省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的发展提供了很多切实可行的思路:结合地方特色,开拓新融资渠道,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从宏微观层面落实农业补贴、税收优惠、金融保险等政策,顺应时代需求,加速农民资金的回笼,发挥农业大国、农业大省的优势作用,利用有限资源,相互配合,共同促进安徽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快速发展,提出缓解融资困境的具体方案。 2015年11月国务院颁布《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文件提出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安徽省作为农业大省,壮大现代化农业主体已经成为迫切的任务。然而,安徽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过程中,融资匮乏一直是制约发展的主要瓶颈。因此,笔者通过描述中外学者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理论的研究,采用比较分析法,结合典型国家和地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功的经验总结,为安徽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问题的解决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经验。 1 中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理论研究动态 1.1 国外研究动态 从世界范围看,大部分的国外学者主要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概念定义成3个组织:产业化生产为主的农场经营模式、现代化农户与合作社的联营形式。美国和日本的农业理论和融资渠道的研究,居于世界前列。 (1)美国农业主体的融资动态。1992年,以北美的面食食品加工厂为开端并不断发展,最终形成了一个新的模式——北美新一代合作社[1]。根据美国地区性农业经营的特征,农业经济主要的融资渠道是以权益融资为主,以负债筹资为辅。农业企业成立之初,美国政府会给予各种政策、资金的支持。并且,政府机关督促大多数银行给予农业企业利率扶持,一定程度上削减了融资的利息成本。 (2)日本农协的融资动态。众所周知,日本农协的快速发展和有效运作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日本经济的发展。不仅如此,日本农协在技术支持和销售渠道两个方面对农业企业起到促进作用,一方面加速了农业资金的回笼;另一方面也缓解了融资不足的问题。并且,农协在向社会成员吸收闲散资金的同时,以较低的贷款利率向协会成员提供“政策金融”,大力推动日本农业经济的发展。 鉴于国外学者的研究理论,特别是美日两国在农业经营融资方面的成果经验,对改善中国新型农业组织成立之初资金不足的局面,提供了很好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随着世界经济的迅猛发展,国外的研究理论已经不足以提高农业经济的发展速度。并且,每个国家的国情不同,融资所面临的困难不同,所以必须提出针对中国国情特征的农业发展融资战略。 表1 2000—2009年综合资产负债表数据统计(10亿美元,%)资料来源:美国农业部合作开放统计数据.2010.美国农业部。 表2 2010年3月农业协同组合资产负债表(百万日元)资料来源:农林中金综合研究所.2011.农林渔业金融统计.农林中央金库。 1.2 国内研究动态 中国大部分学者在研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过程中,侧重点往往在于理论研究,缺乏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践研究,特别是关于融资领域的拓展。 李晓渝博士后(2006)在《我国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融资问题研究》中,结合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通过调查研究,试图从国家政府、农民本身、金融体系这3个方面提出辅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缓解融资困境的方法[2-3]。 而对于新型农业组织的资金匮乏问题,国内学者将它归纳为四大因素。包括农业组织融资问题的研究,农业企业融资模式研究,金融支持与产业化领域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融资模式及产生问题的研究。 (1)关于各地农业企业融资问题的研究。杨厚智、何萍(2007)通过实地调研法,对南充市的农业政策进行研究,发现在农业组织融资过程中,政府存在严重的政策缺失[4]。广东省农科院科技情报研究所成员黄修杰、杨景锋(2009)通过对全省中小型农业企业的调查研究,找出其融资困难的原因,试图提出改善这一局面的方法[5]。 (2)关于农业企业融资模式的研究。陈娟芬(2005)从宏微观两大视角,论述BOT在农业经营中的利用。结合各地区农业融资的规模和特点,做出改善融资困境的可行性方案[6]。 (3)关于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及农业产业化的研究。姚增福(2008)从金融体系方面找出了农业企业融资困境的原因,概述为中国的金融体系是以国家银行为领导的、政策性、金融性金融,在市场经济中不能充分有效地运转,三者之间难以兼容,迫使中国农业经济一直没有改变融资难的局面。归纳为以中央银行为导向,商业金融和政策性金融为手段的农业产业化金融资源不能有效运转,各类金融之间缺乏兼容机制,不能发挥支农助农的积极作用[7]。余章炎(2001)也从侧面论证了金融扶持对农业经济的重要作用[8]。 (4)关于融资结构及问题研究。何苗(2007)在2005年通过对我国农业类上市公司的经营数据进行研究,找到了影响上市农业公司各种可能因素,得出农业企业的外源融资偏好[9]。 综上所述,我国的农业经营主体还处于萌芽状态,学者对中国农业的不同研究,对安徽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壮大起到了重要作用[1]。也为该文进一步研究国内外农业主体融资渠道方面提供了更加可靠的理论依据。 2 典型国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经验借鉴 该文对美国、日本的农业组织融资情况进行分析,提出适合安徽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缓解融资难的方法。 2.1 美国农业经济组织融资的实践与经验 2.1.1 美国农业经济组织的融资结构 美国的农业从诞生便不断向标准化、集约化方向发展。从20世纪早期的传统农业合作社到20世纪70年代早期“新一代合作社(New Generation Cooperative)”,这些组织见证了美国农业的发展过程[10]。 以2000—2009年这10年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变动数据进行分析。可以推断,美国农业组织是以负债融资为主,权益融资为辅(见表1)。 从表1可以看出,从2000年开始,负债融资总额连续攀升,所占总资产的比重甚至超过了65%,在2008年达到了66.7%。但是,净资产总额较少,最多的年份也只是238.4亿美元,所占总资产的比重连续下降。 2.1.2 美国农业经济组织的成功经验 (1)健全的法律制度。美国政府重视当地农业经济的发展,从1933年以来,不断健全国家农业法律制度,补充《农业法》的不足,为新型农业企业融资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2)复合多元式金融体系。美国的金融体系由不同的银行金融和地方特色的信贷协会共同组成。这些银行、信贷组织根据管辖范围进行合理的分工,联邦银行主要针对农业资料的贷款支持,信用银行主要提供发展阶段的中短期贷款,信贷协会主要在农产品销售环节提供资金支持。三者之间相互独立又相互作用。 (3)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政策。截止到2016年末,美国财政在20年内对农业拨款将近5 900亿美元,年均法定农业补贴金额600亿美元。并且税务部门通过直接返现的形式,为农户减免税收高达48%。 2.2 日本农协融资的实践与经验 2.2.1 日本农协的融资结构 日本农协,主要以国家农协法为依据,按照市町村行政区的划分,组建了“基层农协—县联社—中央联社”体系。 相较于美洲农业经济的发展,日本农协存在很大的不同。入会成员的资金是农协运作的主要来源,从表2中可以看出日本农协的融资构成情况。 从总资产的构成上,负债融资达到百万日元,所有者权益融资达到14 360 189百万日元。因此,日本农协的融资渠道主要依赖于所有者权益。日本政府或者其他国有部门在进行农资采购的过程中,必须通过农协向农户采购,这就为日本农户资金的周转提供了重要的来源。并且日本政府试图建立循环的资金体系,接受农协成员的闲散资金来缓解农户融资困难的局面。 2.2.2 日本农协的成功经验 (1)多层次的农村金融体系。日本的农村金融是农协的子系统。通过基层,县级、全国信用联社满足农户的贷款需求。不仅如此,多层次的金融体系还对农产品的生产过程、信贷的偿还提供了优质的风险保障。 (2)税收优惠和政府财政补贴的完善。日本农协通过垄断手段,直接作用于农产品的销售,刺激农户资金的回笼。并且,对农业扶持地区给予大幅度的税收优惠、信贷补贴等措施,支持日本农业经济的发展。 3 结语 通过比较美洲、亚洲发达地区的成功融资经验,为安徽省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的发展提供了很多切实可行的思路:结合地方特色,开拓新融资渠道,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从宏微观层面落实农业补贴、税收优惠、金融保险等政策,顺应时代需求,加速农民资金的回笼,发挥农业大国、农业大省的优势作用,利用有限资源,相互配合,共同促进安徽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快速发展,提出缓解融资困境的具体方案。
文章来源:《中外文化交流》 网址: http://www.zwjlzzs.cn/qikandaodu/2021/0118/5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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